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心房颤动:指南(2026)汇编 / 1.1 心房颤动:指南(2026)临床实践

这些指南为非官方内容,并不代表任何专业心脏病学学会发布的正式指南。其仅供教育和信息参考之用

Peter Blahut, MD

Peter Blahut, MD (Twitter(X), LinkedIn, PubMed)

心房颤动的基础与诊断


1.1 心房颤动的预防

心房颤动的合并症与危险因素 推荐类别
合并症(伴随疾病)的诊断与治疗及危险因素的消除,是心房颤动预防和管理的基础组成部分。心房颤动的合并症与危险因素包括:
  • 动脉高血压
  • 心力衰竭
  • 糖尿病
  • 超重与肥胖
  • 缺乏体力活动
  • 饮酒
  • 吸烟
  • 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
I

1.2 心房颤动的诊断

心房颤动的诊断 推荐类别

心房颤动主要通过心电图诊断:

  • 带ECG功能的智能设备(ECG手表、带ECG功能的血压计、ECG卡)
  • 12导联心电图
  • 动态心电图(Holter)监测
  • 植入式事件记录器
I
基于心电图的房颤诊断必须由医师在门诊环境中确认,或通过可靠的在线平台确认,例如 www.ECGsmart.com I

1.3 心房颤动的筛查

心房颤动筛查与设备 推荐类别

房颤筛查推荐使用任何可记录心电图的设备:

  • 可记录心电图的智能设备(心电手表、带心电功能的血压计、心电卡片)
  • 12导联心电图
  • 动态心电图(Holter)监测
  • 植入式心电事件记录器
I
基于心电图的房颤诊断必须由医生在门诊确认,或通过可信平台在线确认,例如:www.ECGsmart.com I

1.4 心房颤动的症状

心房颤动症状的分类 推荐类别
房颤患者症状分为5级:
  • 无症状房颤(I)
  • 少症状房颤(IIa)
  • 轻度症状房颤(IIb)
  • 中度症状房颤(III)
  • 重度症状房颤(IV)
I
心房颤动症状需定期评估,尤其是在重大治疗前后或风险因素显著改变之后。 I

1.5 心房颤动的分类

心房颤动的分类 推荐类别

心房颤动根据发作形式及瓣膜病分为:

  • 新诊断房颤(首次心电图记录房颤日期)
  • 阵发性房颤
  • 持续性房颤
  • 永久性房颤
  • 瓣膜性房颤
    • (机械瓣膜或中度或重度二尖瓣狭窄)
I

1.6 心房颤动的术语

临床实践中常用的心房颤动术语 推荐类别

临床实践中最常使用的房颤术语包括:

  • 临床房颤
  • 亚临床房颤(AHRE)
  • 无症状性房颤
  • 隐匿性房颤
  • 新发房颤
  • 触发性房颤
  • 房颤负荷
  • 心动过速性心肌病
I

1.7 新诊断心房颤动患者的检查

新诊断心房颤动患者的检查 推荐类别

所有新诊断房颤患者均推荐进行以下检查:

  • 血压测量
  • 体重指数(BMI)评估
  • 实验室检查
  • 12导联心电图
  • 经胸超声心动图
  • 运动负荷试验或冠状动脉CT血管成像
I
内分泌疾病与心房颤动 推荐类别
在每一例新诊断心房颤动患者中,推荐检测:
  • TSH、fT4(甲状腺功能指标)
  • 空腹血糖、HbA1c(糖尿病)
  • K(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)
  • Ca、P(原发性甲状旁腺功能亢进)
I

心房颤动中的抗凝治疗与卒中预防


2.1 心房颤动中的抗凝治疗与血栓栓塞

抗血栓治疗与心房颤动 推荐类别
为预防房颤患者血栓栓塞,推荐应用抗凝治疗(而非抗血小板治疗)。抗凝治疗应依据 CHA2DS2-VA 评分决定。 I
在房颤患者中,为预防血栓栓塞,不推荐联合使用抗凝治疗与抗血小板治疗。 III
血栓栓塞风险与心房颤动 推荐类别
心房颤动是血栓栓塞的重要危险因素之一,无论为阵发性、持续性或永久性房颤,亦无论是否有症状。 I
年度血栓栓塞风险(%)可通过 CHA2DS2-VASc 评分或自2024年起采用的 CHA2DS2-VA 评分进行评估。 I
血栓栓塞(缺血性卒中)与心房颤动 推荐类别
房颤患者口服抗凝治疗应依据 CHA2DS2-VA 评分决定,
  • 不受房颤类型(阵发性、持续性、永久性)及是否有症状影响。
I
对 CHA2DS2-VA 评分 ≥ 2 的房颤患者,推荐口服抗凝治疗。 I
对 CHA2DS2-VA 评分 = 1 的房颤患者,应考虑口服抗凝治疗。 IIa
对合并以下情况的所有患者,无论 CHA2DS2-VA 评分如何,均应口服抗凝治疗(优选NOAC):
  • 肥厚型心肌病,或
  • 心脏淀粉样变性
I
对合并以下情况的所有患者,无论 CHA2DS2-VA 评分如何,抗凝治疗应使用华法林:
  • 机械瓣膜,或
  • 二尖瓣狭窄(中度或重度)
I
对亚临床房颤(检测到AHRE)患者,可考虑口服抗凝治疗。 IIb
建议定期(每6–12个月)或在患者临床状态变化时(达到65岁、出现高血压、糖尿病等)重新评估 CHA2DS2-VA 评分。 I
抗凝治疗与心房颤动 推荐类别
瓣膜性心房颤动:
  • 机械瓣膜,或
  • 中度或重度二尖瓣狭窄,
无论CHA2DS2-VA评分如何,均应选择华法林(而非NOAC)进行抗凝治疗。
I
华法林治疗期间,推荐将INR目标控制在2–3。 I
若抗凝控制不佳(治疗范围内时间<70%),推荐由华法林转换为NOAC。 I
仅在满足减量标准时,方可降低NOAC剂量。 I
体重>120 kg或BMI>40 kg/m2的患者,应根据CHA2DS2-VA评分优选华法林。 I
体重>120 kg或BMI>40 kg/m2的患者,可根据CHA2DS2-VA评分考虑使用NOAC。 IIb
抗凝治疗期间的血栓栓塞与心房颤动 推荐类别
心房颤动患者在接受抗凝治疗期间发生卒中时,推荐进行全面评估。 I
心房颤动患者在接受抗凝治疗期间发生卒中时,可考虑更换抗凝治疗方案。 IIb
心房颤动患者在接受抗凝治疗期间发生卒中时,可考虑在抗凝治疗基础上联合抗血小板治疗。 IIb

2.2 出血风险与抗凝治疗

出血风险与抗凝治疗 推荐类别
抗凝治疗期间,推荐充分控制可增加出血风险的可干预因素。 I
不应仅基于出血风险评分(如HAS-BLED)而停用抗凝治疗。出血评分仅用于估计出血风险。 III
对胃肠道出血风险较高的患者,可在抗凝治疗基础上联合PPI(质子泵抑制剂)。 IIa

2.3 左心耳封堵

经皮左心耳封堵 推荐类别
对于非瓣膜性房颤且CHA2DS2-VA ≥ 2分并存在长期抗凝治疗禁忌证的患者,可考虑经皮左心耳封堵。 IIa
外科左心耳闭合 推荐类别
所有接受心脏外科手术的房颤患者均推荐行外科左心耳闭合(作为辅助性的“抗凝”治疗)。 I
对存在长期抗凝治疗禁忌证且不适合经皮左心耳封堵的患者,可考虑胸腔镜外科左心耳闭合。 IIb
非瓣膜性房颤患者外科左心耳闭合后,应按CHA2DS2-VA评分决定抗凝治疗。 I
瓣膜性房颤患者外科左心耳闭合后,无论CHA2DS2-VA评分如何,均应用华法林。 I

2.4 ESUS与心房颤动

ESUS(来源未明的栓塞性卒中)后房颤筛查 推荐类别
推荐植入循环记录器。 I
在出现症状(特异性或非特异性)时,推荐使用具备心电功能的智能设备(心电手表、带心电功能的血压计、心电卡)立即记录心电图。 I
可考虑动态心电图监测:24小时或7天(优选)。 IIa
抗凝治疗与ESUS(来源未明的栓塞性卒中) 推荐类别
对ESUS后未证实存在房颤的患者,不推荐抗凝治疗。 III

心房颤动中的特定临床情况


3.1 急性情况与心房颤动

急性状态与心房颤动 推荐类别
对血流动力学不稳定的心房颤动患者,推荐实施电复律。 I
对相对血流动力学不稳定的房颤患者,推荐静脉给予兰地洛尔进行急性心室率控制。 I
对相对血流动力学不稳定的房颤患者,可考虑静脉给予β受体阻滞剂(艾司洛尔、阿替洛尔、美托洛尔)进行急性心室率控制。 IIa

3.2 心房扑动与心房颤动

心房扑动与心房颤动 推荐类别
心房扑动的抗凝治疗应根据CHA2DS2-VA评分决定。 I
心房扑动推荐行射频消融治疗。 I
应用IC类抗心律失常药物(普罗帕酮、氟卡尼)治疗心房颤动时,推荐同时应用
  • 房室结阻滞药物(β受体阻滞剂、维拉帕米或地尔硫卓),
  • 以预防无阻滞性1:1心房扑动,
  • (20 %的房颤患者亦合并心房扑动)。
I

3.3 冠状动脉综合征与心房颤动

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与心房颤动 推荐类别
对房颤合并PCI后的ACS患者(缺血风险低),推荐:
  • 三联治疗(NOAC + 氯吡格雷 + 阿司匹林)持续 <1 周,随后停用阿司匹林。
  • 随后双联治疗(NOAC + 氯吡格雷),并在12个月后停用氯吡格雷。
  • 其后继续NOAC长期治疗。
I
对房颤合并PCI后的ACS患者(缺血风险高),推荐:
  • 三联治疗(NOAC + 氯吡格雷 + 阿司匹林)持续 <1 个月,随后停用阿司匹林。
  • 随后双联治疗(NOAC + 氯吡格雷),并在12个月后停用氯吡格雷。
  • 其后继续NOAC长期治疗。
IIa
慢性冠状动脉综合征与心房颤动 推荐类别
对房颤合并PCI后的CCS患者(缺血风险低),推荐:
  • 三联治疗(NOAC + 氯吡格雷 + 阿司匹林)持续 <1 周,随后停用阿司匹林。
  • 随后双联治疗(NOAC + 氯吡格雷),并在6个月后停用氯吡格雷。
  • 其后继续NOAC长期治疗。
I
对房颤合并PCI后的CCS患者(缺血风险高),推荐:
  • 三联治疗(NOAC + 氯吡格雷 + 阿司匹林)持续 <1 个月,随后停用阿司匹林。
  • 随后双联治疗(NOAC + 氯吡格雷),并在6个月后停用氯吡格雷。
  • 其后继续NOAC长期治疗。
IIa

3.4 术后心房颤动

术后心房颤动 推荐类别
对心脏手术后术后房颤发生风险增高的患者,推荐使用胺碘酮预防术后房颤。 I
可考虑后心包切开术作为心脏手术后术后房颤的预防措施。 IIa
对新发术后房颤患者,应根据CHA2DS2-VA评分考虑抗凝治疗。 IIa
不推荐为预防非心脏手术后术后房颤而术前给予β受体阻滞剂。 III

3.5 妊娠与心房颤动

妊娠与心房颤动 推荐类别
房颤伴血流动力学不稳定时,推荐电复律。 I
预激性房颤伴血流动力学不稳定时,推荐电复律。 I
推荐使用β₁选择性β受体阻滞剂(阿替洛尔除外)进行房颤心室率控制。 I
在肥厚型心肌病合并持续性房颤时,可考虑电复律。 IIa
若β受体阻滞剂无效或不耐受,可给予地高辛控制心室率。 IIa
在无结构性心脏病且病情稳定的患者中,可考虑静脉给予伊布利特或氟卡尼终止房颤。 IIb
若心室率控制药物(β受体阻滞剂、地高辛)失败,可考虑使用氟卡尼或普罗帕酮进行长期节律控制。 IIb
预激性房颤禁用以下药物:
  • 腺苷
  • 维拉帕米
  • 地尔硫卓
  • β受体阻滞剂
  • 地高辛
  • 胺碘酮
III
若存在抗凝治疗指征,推荐使用LMWH。 I
华法林在妊娠早期及妊娠36周后禁用。 III

抗心律失常治疗与心房颤动


4.1 抗心律失常药物 - 心房颤动的心室率控制

心房颤动的心室率控制 推荐类别
对于血流动力学稳定、且尚未排除左心房血栓的新诊断房颤患者,推荐急性心室率控制。 I
在预激房颤中,禁用减慢房室结传导的药物:
  • β受体阻滞剂
  • 地高辛
  • 维拉帕米
  • 地尔硫䓬
  • 胺碘酮
  • 腺苷
III
房颤合并EF <40%患者进行心室率控制(急性或慢性)时,推荐:
  • β受体阻滞剂
  • 地高辛
I
房颤合并EF >40%患者进行心室率控制(急性或慢性)时,推荐:
  • β受体阻滞剂
  • 地高辛
  • 地尔硫䓬
  • 维拉帕米
I
单药治疗效果不足时,应考虑联合用药进行心室率控制。 IIa
房颤长期心室率控制的目标应为:
  • 日常活动时<100次/分(步行、烹饪)
  • 静息时<80次/分(看电视、卧床、使用电脑)
IIa
对于症状性房颤且经以下治疗失败者,应考虑Pace-and-ablate策略(房室结消融 + 起搏器):
  • 药物治疗,以及
  • ≥2次脉冲电场消融。
IIa

4.2 抗心律失常药物 - 心房颤动的节律控制

心房颤动的节律控制——长期治疗 推荐类别
对于EF <40 %或存在结构性心脏病的患者,推荐使用胺碘酮长期维持窦性心律。 I
胺碘酮为疗效最强的抗心律失常药物之一;但不良反应发生率高,因此不应长期使用(>12个月)。 IIb
对于EF >40 %的患者(包括存在结构性心脏病者),推荐使用决奈达隆长期维持窦性心律。 I
对于无结构性心脏病的患者,推荐使用氟卡尼或普罗帕酮长期维持窦性心律。 I
氟卡尼或普罗帕酮治疗期间,为预防心房扑动1:1传导,可考虑合用房室结传导阻滞药物(β受体阻滞剂、维拉帕米或地尔硫䓬)。 IIa

4.3 抗心律失常药物 - 主要禁忌证

抗心律失常治疗——主要禁忌证 推荐类别
不推荐在以下患者中进行抗心律失常治疗:
  • 病态窦房结综合征(未植入起搏器)。禁止使用:
    • β受体阻滞剂
    • 索他洛尔
    • 胺碘酮、决奈达隆
    • 氟卡尼、普罗帕酮
  • 二度或三度房室传导阻滞(未植入起搏器)。禁止使用:
    • β受体阻滞剂
    • 索他洛尔
    • 胺碘酮、决奈达隆
    • 氟卡尼、普罗帕酮
    • 维拉帕米、地尔硫䓬
  • QTc间期 >500 ms。禁止使用:
    • 胺碘酮、决奈达隆
    • 索他洛尔
    • 伊布利特
    • 普鲁卡因胺、丙吡胺
    • 氟卡尼、普罗帕酮
III

心房颤动的心脏复律


5.1 心房颤动的心脏复律

房颤复律 推荐类别
血流动力学不稳定的房颤/房扑患者,推荐紧急电复律(无需排除左心房血栓)。 I
择期房颤/房扑复律(药物或电复律)前,无论CHA₂DS₂-VA评分,均推荐抗凝治疗至少4周(NOAC或华法林)。 I
如复律前未接受至少4周抗凝治疗,择期房颤/房扑复律(药物或电复律)前推荐行经食管超声心动图(≤24小时)以排除左心房血栓。 I
有以下病史者,在任何复律(药物或电复律)前推荐行经食管超声心动图:
  • 左心房血栓史,
  • 卒中史,
  • 短暂性脑缺血发作(TIA)史。
I
符合以下全部条件者,可视为已排除左心房血栓:
  • 非瓣膜性新发房颤,持续时间<24小时(依据症状)
  • CHA₂DS₂-VA评分0–1
  • 无TIA或卒中史
  • EF >50%
I
所有持续性房颤/房扑患者均应至少尝试一次复律(电复律或药物复律)。 IIa
怀疑为心动过速性心肌病的持续性房颤/房扑患者,可考虑电复律作为诊断性手段。 IIa
若房颤持续>24小时且未排除左心房血栓(抗凝不足≥4周或未行≤24小时TEE),不推荐择期复律(药物或电复律)。 III
复律(药物或电复律)后,推荐抗凝治疗至少4周,无论是否维持窦性心律及CHA₂DS₂-VA评分。 I
预激房颤时禁用:
  • 腺苷
  • 维拉帕米
  • 地尔硫卓
  • β受体阻滞剂
  • 地高辛
  • 胺碘酮
III
房颤药物(静脉)复律 推荐类别
符合以下全部条件者,可视为已排除左心房血栓:
  • 非瓣膜性新诊断房颤,持续时间<24小时(依据症状)
  • CHA₂DS₂-VA评分0–1
  • 无TIA或卒中史
  • EF >50%
I
无结构性心脏病的房颤患者,推荐静脉氟卡尼或普罗帕酮进行药物复律。 I
在给予Ic类抗心律失常药物(氟卡尼、普罗帕酮)前,应给予房室结阻滞药物(β受体阻滞剂、维拉帕米、地尔硫卓)以预防1:1房扑传导。 IIa
EF >40%、近30天内无心肌梗死且无重度主动脉瓣狭窄的患者,推荐静脉维纳卡兰用于房颤药物复律。 I
结构性心脏病患者,推荐静脉胺碘酮用于房颤药物复律。 I
无起搏器的患者如存在以下情况,不推荐药物复律:
  • 病态窦房结综合征,
  • 二度或三度房室传导阻滞,
  • QTc间期>500 ms。
III
预激房颤禁用:
  • 腺苷
  • 维拉帕米
  • 地尔硫卓
  • β受体阻滞剂
  • 地高辛
  • 胺碘酮
III

心房颤动消融


6.1 心房颤动消融

心房颤动消融 推荐类别
推荐将脉冲场消融(而非射频或冷冻消融)作为心房颤动消融的首选方法。 I
对阵发性或持续性心房颤动患者,如心房颤动有症状,推荐采用脉冲场消融:
  • 在抗心律失常治疗优化后仍未控制,或
  • 因不良反应或禁忌证而无法进行抗心律失常治疗
I
对因心房颤动导致心动过速性心肌病患者,推荐采用脉冲场消融。 I
对心房颤动患者,如存在有症状的预自动性停搏,宜考虑脉冲场消融。 IIa
房颤复发时,若心房颤动有症状,可再次行脉冲场消融(不早于3个月):
  • 在抗心律失常治疗优化后仍未控制,或
  • 因不良反应或禁忌证而无法进行抗心律失常治疗
IIa
房颤消融前宜考虑行左心房及肺静脉CT或MR血管成像,以评估肺静脉解剖。 IIa
对有症状的心房颤动患者,如以下治疗失败,“起搏-消融”策略可予以考虑:
  • 药物治疗,且
  • ≥2次消融(脉冲场)
IIa
心脏外科手术中的心房颤动消融 推荐类别
对接受二尖瓣手术的患者,推荐同期采用Cox-Maze IV术式行外科心房颤动消融。 I
对接受非二尖瓣手术的患者,宜考虑同期采用Cox-Maze IV术式行外科心房颤动消融。 IIa
心脏外科手术期间,推荐在外科心房颤动消融前排除左心房内血栓。 I

6.2 抗凝治疗与心房颤动消融

抗凝治疗与心房颤动消融 推荐类别
推荐心房颤动消融前至少抗凝治疗4周,不受CHA₂DS₂-VA评分影响。 I
推荐NOAC抗凝治疗在心房颤动消融当日早晨不服用。 I
若无出血征象,推荐心房颤动消融后6 h开始(重新)使用NOAC抗凝治疗。 I
华法林治疗期间,推荐在手术当日INR约2.0(治疗窗内)情况下进行房颤消融。 I
推荐房颤消融后前2个月持续抗凝治疗,不受消融是否成功及CHA₂DS₂-VA评分影响。 I
房颤消融后2个月,长期抗凝治疗按CHA₂DS₂-VA评分决定,不受消融是否成功影响。 I
推荐房颤消融后前3个月使用抗心律失常治疗(普罗帕酮、氟卡尼、索他洛尔、β受体阻滞剂),不受消融是否成功影响。 I
房颤消融后3个月,抗心律失常治疗按房颤复发情况决定。 I
若患者正在接受双联抗栓治疗(例如NOAC + 氯吡格雷),可考虑行房颤消融。 IIa