心房颤动(房颤)是妊娠期间最常见的心律失常。
妊娠期房颤的发生率呈上升趋势;主要危险因素包括:
风险最大的是快速性房颤(心率 >100 次/分),
| 妊娠期心房颤动发作情况 | |
|---|---|
| 房颤发生率 | 妊娠情况 |
| < 0.5 % | 健康孕妇 |
| 3 – 5 % | 合并结构性心脏病的孕妇 |
| 5 – 10 % | 合并甲状腺功能亢进的孕妇 |
| 15 – 30 % | 既往阵发性房颤史的孕妇 |
妊娠期间如需抗凝治疗,仅应使用治疗剂量的低分子量肝素(LMWH):
妊娠期不推荐使用NOAC。
妊娠期不推荐使用华法林,且以下阶段禁用:
房颤心室率控制可选用β₁选择性β受体阻滞剂:美托洛尔。
若β受体阻滞剂控制心室率失败,可考虑:
若快速性房颤伴血流动力学不稳定,推荐电复律。
在严重病例中,可行房颤消融治疗,但应避免透视(零透视)。
| 妊娠与心房颤动 | 推荐类别 |
|---|---|
| 房颤伴血流动力学不稳定时,推荐电复律。 | I |
| 预激性房颤伴血流动力学不稳定时,推荐电复律。 | I |
| 推荐使用β₁选择性β受体阻滞剂(阿替洛尔除外)进行房颤心室率控制。 | I |
| 在肥厚型心肌病合并持续性房颤时,可考虑电复律。 | IIa |
| 若β受体阻滞剂无效或不耐受,可给予地高辛控制心室率。 | IIa |
| 在无结构性心脏病且病情稳定的患者中,可考虑静脉给予伊布利特或氟卡尼终止房颤。 | IIb |
| 若心室率控制药物(β受体阻滞剂、地高辛)失败,可考虑使用氟卡尼或普罗帕酮进行长期节律控制。 | IIb |
预激性房颤禁用以下药物:
|
III |
| 若存在抗凝治疗指征,推荐使用LMWH。 | I |
| 华法林在妊娠早期及妊娠36周后禁用。 | III |
LMWH - Low Molecular Weight Heparin(依诺肝素、那曲肝素)
这些指南为非官方内容,并不代表任何专业心脏病学学会发布的正式指南。其仅供教育和信息参考之用。